同仁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2-03 17:04:29  浏览:487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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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邦电力消息】8月7日,同仁堂公司今天公布了关于《同仁堂简化股权变更情况的报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个

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仁堂

股票代码:600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大甲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楼1002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楼1002

份额变化的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8月7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提及的词语或缩写与本报告“解释”中提及的词语或缩写含义相同。

一、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后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或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规定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报告充分披露了同仁堂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增持或减持同仁堂股份。

四.当前的股权变动基于本报告中陈述的信息。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报告未列明的信息,也未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解释.................四

第2节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3节................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七

第五节上市公司前6个月的股票交易..........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参考文件................9

第一节解释

在本股权变更报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缩写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人人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人人寿保险

上市公司/同仁堂

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6828452N

注册资本:3,079,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10 层 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23 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84%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长期居住地

杨晓灵 男 中国 总经理 无 北京市

叶非 男 中国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无 北京市

杨继宏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无 北京市

黄静 女 中国 副总经理 无 北京市

王智勇 男 中国

总经理助理兼总精算师

无 北京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外,还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84%的股份,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9.99%的股份,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3%的股份,持有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9.58%的股份,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9%的股份,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4.10%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大宗交易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有任何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仁堂 A 股流通股 205,579,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99%。2020 年 8 月 4 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41,700,000 股。2020 年 8 月 6 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26,873,6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仁堂 A 股137,005,6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同仁堂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同仁堂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暂无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交易或其他的安排。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卖出情况

月份 账户名称 成交数量(股)

成交最低价(元)

成交最高价(元)

2020年 8月 4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1,700,000 27.00 27.00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同仁堂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同仁堂 股票代码 600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10 层10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205,579,283 股,持股比例为1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137,005,683 股,持股比例为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12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此页无正文,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同仁堂的主营业务是中药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同仁堂是中药行业久负盛名的中华老字号;同仁堂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为代表的十大王牌产品以及众多经典药品家喻户晓,蜚声海内外,在临床病患治疗中盛享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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