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驾考当游戏,替考之路行不通
-
-
类目:微商怎么做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434
【商户信息】
【货源详情】
"因两条香烟被判刑是不值得的。"30岁的于在法庭上苦笑着说。经驾校教练安排,为孙谋参加了驾驶证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考试结束后赠送了两支烟,在考场入口处发现。昨天下午,于被控替考,在顺义法院受审。
为两条烟替考被抓
于,中专学历,2012年来到北京工作,事发前是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名画家。考试前三个月,他刚刚拿到驾照。
指控称,今年1月初,龚某(另案处理)代替孙谋(已判刑)安排余某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并承诺事成后向余某支付福利费。今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顺义区后沙峪区豫马场考点,余某代替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时,拿着孙的身份证和豫马考点培训合格证,被民警当场查获。
据悉,考试当天,于拿着孙的证件进入考场时,驾校工作人员发现照片与自己不符。今年9月11日,余被刑事拘留。
由于余认罪,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于在法庭上说,他去年10月份刚刚拿到驾照,曾经学开车的教练龚对他很好。今年年初,龚找到了他,希望能帮助一个学生考科目四。“他说这个学生太老了,四次考试都过不了。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你帮助通过考试,你可以给两根玉溪香烟。看着教练的脸,我同意了。”
余某说,他进考场前就被抓了,没有得到任何实际好处。“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因两条烟被判刑不值得。”
教练称想贪小便宜
龚,45岁,高中毕业后一直在驾校当教练。根据他的证词,今年1月初,曾经是驾校教练的李打电话告诉他,他的一个朋友第四科不及格。能不能帮他找人代考,事成后给他3000元的福利费?在他答应之后,李把孙的电话号码给了他。当天,他通过电话联系了孙,要了他的身份证。
1月10日,龚给曾经的学生余某打电话,让他帮忙考,并承诺事成后给两根玉溪烟。“受试者4应提前记录指纹。12日上午我会让于在训练场找到我。我把孙的身份证给他了。之后,于去了考点,用孙的身份证进入了自己的考点。指纹。”
考试当天下午,龚上班被抓。被捕时,他没有得到好处,也没有在玉溪给余一支烟。“我想变得小气和廉价。我以前没有找到人参加考试。知道这是违法的,我现在意识到我错了。”目前,龚正因同样的罪行被起诉。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法律规定的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考试罪追究余的刑事责任。鉴于余的自首和犯罪未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建议判他一至两个月。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判。
据了解,孙谋因犯代考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庭审结束后,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总是咧嘴一笑,笑称自己的行为“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