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出 后续事项仍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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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这个时间节点比计划中的6月末晚了一个月,但比外部预期的要早。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实现对外窗口、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措施。
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颁发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房地产权利不受登记机关和手续变更的影响。
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然后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一般情况下,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征求意见的,由国务院法制办具体实施,征求意见期限大致为一个月。 截至《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尚未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鉴于中央政府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这项工作受到外界极大关注。 由于既涉及房屋又涉及土地,各领域分别是民众和政府的重要资产,整合工作既涉及资源资产,也涉及人事整合,涉及事件整体之大、范围之广。
去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年要求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这也是所谓六月最大限度的由来。
但截至今年6月底,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中之重的国土资源部仍未能如约上报。 国土部发言人7月23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提到了条例制定的困难之处。
“由于我国长期采取不动产分散登记的体制,形成了各自独立的登记体系。 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涉及到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情况,这些是制定《条例》的前提和基础,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面明确。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近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条例出台后,必然会涉及其他法律修改,有的直接相关,有的间接相关。 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直接、间接涉及约10部法律。
受国土部法规司的委托,孙宪忠编辑了《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建议稿》,今年出版了。 “但是,从这几年立法修改的规律来看,最近的立法没有修改包装的先例,所以必须一个一个来。 ”孙宪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