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险
-
-
类目:知识大全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342
【商户信息】
【货源详情】
1、定义
航空保险是以飞机旅行为保险标的的航空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承保的飞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坏,造成第三方或者机上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赔偿。
航空运输保险是以航空运输中的各类货物为保险标的,参加航空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责任造成货物损害的,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业务。
2、特点
)高价值、高风险、专业性、技术性强。 再保险和共保缺一不可。
)2)再保险和共保缺一不可。
)3)危险物种都是国际性的。
)4)担保条件与国际市场同步。
(五)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共同处理赔偿方案。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以强制保险为主。
3、类别
航空保险是有关飞机的各种危险和保险的总称。 国际航空保险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承包飞机机身损失物品的保险
乘客及其行李等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对非飞机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空运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有关机场设施及业务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飞机对飞机保管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飞机制造商、修理者的产品责任保险
承包飞行员、乘务员、乘客等乘坐飞机受伤的伤害保险。
航空保险最基本的种类有:机体保险(机体及其附件受损后赔偿的保险); 航空运输保险:空运货物受损后赔偿的保险航空伤害保险:飞机机组人员和旅客人身受到意外伤害后获得赔偿的保险。 一般同时承保航空运输保险和航空伤害保险航空责任保险(与飞行无关的第三方因飞机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接受赔偿的保险,也称为第三方责任保险。 另外,国际上还有很多航空相关的保险业务。 大多数国家的航空公司对旅客、行李和货物的最高赔偿额执行1929年《华沙公约》的规定(见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4、历史
起源和发展
最初的航空保险是1910年出现在美国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飞机逐渐大型化,飞行事故造成的损失增加,20年代后出现了不同于以分散风险为主要目的的保险分割方式的公司保险联营。 二战期间,航空技术和航空知识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航空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战后,航空保险业越来越国际化,通过分保方式将大型飞机的巨额风险分散给世界跨国保险公司承担。 一旦发生事故,各保险公司只承担一小部分经济赔偿责任。 航空保险业的真正发展是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 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航空保险以其独特的专业形式不断加强和发展。
1912年第一张民航保险保单在英国诞生。
1929年《华沙公约》 :规定了承运人责任限额,它的通过极大地促进了保险市场上航空保险业务承保的积极性。
1933年“英国民航保险有限公司”成立,是英国工会外围公司中最大的两家专业从事民航保险业务的公司之一。
1934年6月,国际民航保险承保人联合会成立,旨在代表和保护民航保险承保人的利益。
中国的航空保险
1974年9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我国从事国际航线飞行的飞机(包括我国从事国际航线飞行的飞机(包括航班或者包机) )应当投保。 根据这个指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办理飞机保险业务,同年9月29日为中国民航签发了中国第一份飞机保险单,承保了4架三叉戟飞机。 现在,中国民航的飞机无论是购买的还是租用的都上了保险。 航空保险对促进我国民航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