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规则(火车票退票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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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方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火车票退票的规则。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总是有很多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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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时总有很多情况,让你无法离开。这时候我们可以选择退票或者改签。网上退票或改签不仅方便,而且效率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退款的规则。我们来看看火车票退票的规则。
103010(铁运〔1997〕101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旅客要求退票时,退票费按下列规定核收:
1.在始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下开车后2小时内可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预计开车前48小时办理;
2.在购票地退联程票、往返票时,必须在折返地或中转地列车发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者中转地退票时,按照本条第(一)项办理;
3.旅客开始出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出行,经车站或公交确认后,可退还所收车费与乘坐公交的车费之间的差额。当采取的间隔少于最低里程时,按最低里程计算;同事也是这样等等。
第四十九条规定,旅客因承运人的责任退票时,适用下列规定,不收取退票费:
1.在始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中途停靠站,退还收到的票价与乘坐的票价之间的差额,乘坐的距离小于最低里程时,退还全额票价。
3.到站时,退还已收车费和已用部分车费之间的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按最低里程计算最低里程,以此类推。
第五十条规定,线路中断时旅客要求退票的,始发站退还全部票价(包括从中断运输站返回的票价),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走区间票价的差额。不收退票费,但不退还加价部分和到站前使用过的车票。线路中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按本规定第四十九条处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