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租房(”经租房“背后的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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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50多名出租屋业主聚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交流信息,讨论本周的活动。
一年后,北京市东城区租房人景星起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终胜诉。
一年前的5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景兴披露租房的相关政策文件。2020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应予撤销”。
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公民个人首次打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官司。
京星申请公示的是一份名为《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文件。1985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司的前身发布的这份文件“(1985)城住字第87号”(以下简称85-87号),是地方政府处理租房问题最重要的政策依据。
1958年,景星爷爷的房子被北京市房管局租下。60年来,因为没有房产证,他无法享受祖屋的使用、买卖、租赁等任何权益,甚至没有享受到最初政府承诺的“返还部分租金”的福利。原来的祖屋几乎全部被北京二手房装修公司拆除,在原址上建起了高楼大厦。没有被拆除的部分挤满了棚子和废墟,他童年的“家”面目全非。
为了确认自己的权利,景星跑遍了北京市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办等机关单位,但进展甚微。他逐渐意识到,基层政府部门只是政策的执行者,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国家部委的“红头文件”。
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规定必须每两年清理一次。“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级法律不一致或者相互抵触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第30号通知发布至今已有30多年。85-87,京星认为其内容关系到60万租房者的利益,应该清理;要清理文件,您必须首先确认它的存在。他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了信息披露申请,要求披露这一重要文件编号。85-8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答复称,该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景星随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审终审后,法院裁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称该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未公开,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