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新规定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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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员工都享受婚假。所以,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就来介绍一下2017年婚假新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第四章新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嫁娶时.
每个员工都享受婚假。所以,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就来介绍一下2017年婚假新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
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和社会活动期间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是新劳动法关于婚假的唯一规定。所谓的法定条款是基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如果结婚的时候男女都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看距离,可以给距离假。
3.如果你在探亲假期间结婚(探望父母),你将不会再有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和法定假。
婚假工资怎么算?
很多单位对婚假时间和婚假工资发放都有自己的“地方政策”,所以很多网友问,中国和上海有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地方性政策”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则规章制度违法无效,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如果单位坚持按“当地政策”办事,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关于婚假问题,虽然国家对员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与自己结婚的员工……如果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则支付工资。在批准的婚丧假和旅行假期间,将支付员工的工资。途中的旅费等。都是由员工自己承担。但没有明确工资计算和分配的标准。因此,关于婚假的工资支付标准,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去年7月1日在上海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在这个问题上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岗位(岗位)月工资的70%统一确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
按照上述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6年婚假几天?上海的晚婚假政策很明确!根据上海发布的消息,市卫计委对上海普遍二胎政策的回复: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胎政策,只生一个孩子不需要再有一个孩子的审批: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的不再享受晚婚假,2016年1月1日前登记但尚未休假的可享受晚婚假,共10天。
1.上海什么时候实施全面两化-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结婚,但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享受晚婚假。也就是说,晚婚的公民将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获得7天的晚婚假。晚婚假一般应与婚假合并使用,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4.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公民可以享受晚育假吗?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号文件精神,2016年1月1日后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享受延长产假。延长产假的具体规定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实施。
5.2016年1月1日以后,哪些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不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2016年1月1日以后,夫妻双方总共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无需办理再生育的审批手续。
6.2016年1月1日后,哪些夫妻在生育时需要办理复产审批手续?
2016年1月1日以后,共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想要再生育一个子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办理再生育的批准手续。
目前,我市正准备修订《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研究制定具体的生育条件,待《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通过后实施。在修订后的条款中
例》实施以前,本市暂缓办理此类情况的再生育审批;在《条例》修改通过实施后予以办理或者补办相关手续。7、如何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国家正在制定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上海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的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在该《办法》出台实施后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8、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二孩行为还处理吗?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
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生育的二孩行为,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的生育行为,已按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
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本市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
10、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是否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国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前,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婚假新规定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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