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主制经济?-辽国的社会阶级又是怎么构成的?-

2021-07-27 17:21:27  浏览:41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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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主经济?辽国的社会阶层是如何形成的?

契丹的大臣,如国王、节度使、督建、司徒等,都有管理部落的军事、行政、经济权力,而有些家族却提前做出了选择。这些部落首领实际上是当地的领主。因此,契丹的部落只能是保留部落组织形式的领主占有组织。下面有趣的历史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让我们看看!

辽代皇帝穆鲁多拥有牧场和农田,也有宫户从事农牧业生产。契丹的皇帝和国王、公主、徐、贵族和官僚都是大大小小的领主。

早期,一些投靠契丹统治者,为辽朝的建立和巩固做出巨大贡献的汉人和渤海人,也不同程度地侵占了土地和家族。他们中的一些人不仅是管理庄园的领主,也是出租土地的地主。神圣时期的大宰相韩德让,在上京、中京、西京、南京、平州、胜丰等地设有行政部门,管理着所辖各地的庄园。仲景内省使李志顺、京使冯从顺在仲景也有房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王和公主的状态也发生了变化。到圣宗时,领主对下属的控制日益减弱,国家对投降国的政治经济管理职能日益加强。领主的占有制度衰落了。

唐太宗时期,东单中心南迁,大量留在原地的渤海人南迁至东京辽阳地区。其中,大部分富人和贵族都有音乐。在迁徙过程中,一些贫穷无能的人被富裕的家庭收留,所以东京和渤海的大部分贵族和富裕家庭都属于人民的领主。随着辽代封建制度的完善,东京的领主制逐渐转变为地主制。

南京和西京的大地主大多以租赁方式经营房地产。北京的人也把土地租给汉族和渤海人耕种。他们要么成为地主,要么租小块土地。

寺庙里的上层僧侣是寺庙财产的管理者。由于土地来源的不同,他们的佃户不仅有两个税户,还有独立自由的国家佃户。上层僧侣本质上是以租房为生的地主。

由于商业的发展,辽代出现了富商。他们或在吴京、郡县经商,或往来于辽、五代国家与宋朝之间,有的甚至成为代表辽朝处理谈判的使节。比如辽太宗回图时,乔蓉在晋朝经商,他也是辽朝商业贸易的代表。他可以作为特使与后金谈判政务。西京桂花国的韩世勋也是一个富商。

牧民、农民和工匠

游牧的契丹人,合并到相应的部落和石柱中,在部落首领管理下的部落分地上从事畜牧业生产,承担部落和国家的赋税负担。没有朝廷和部落首领的允许,他们不能随意离开自己的总部。他们是牧区的劳动者,是畜牧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是属于部落贵族的人。

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包括县和县,包括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和以出租地主土地为生的佃农。无论经济地位如何,都是拥有自由民身份的国有家庭,承担着国民服务的重担。寺庙里的佃户大部分是贵族官僚随土地捐赠的,这是纳税人向国家纳税、向寺庙支付租金的另一种形式。

在辽代,也有一些个体工匠从事手工业产品的制造。像农牧民一样,他们是国家税收和服务的承担者,也是财富的创造者。

这座宫殿把人、奴隶和书籍分隔开来

龚芬仁的情况更复杂。就民族构成而言,有契丹人、Xi人、渤海人、汉族人、古吴敌人和女真人。

究其来源,汉人、渤海人和各部落的人都是

比如宫里的八兄弟,都是耶鲁求稳的后裔。如果你想保持这种稳定,你将是一个不是土路家族成员的人。由于你被祖先扣留,你与陆野家族关系密切,有权保护阿保吉的父母。鲍济最初建立了龚伟,他想稳步地回家。他属于公基,被分配给了龚奋仁。他去了迭拉部,离开了三色堇,而他的弟弟李霞是六部的光头李,祖泰与真鲁爷家祠堂结对。穆宗朝在殿前检阅陆野仪仗队。虽然他是皇宫的一员,但他和穆宗交换了衣服,占据了皇宫的每个角落。

景宗和韩德让住在圣地的时候,都是非常文官,但是直到统一22年才离开皇宫。他们被赋予了民族姓氏,搬到了父亲的老家当季,然后建立了府,成为了努尔多的主人。他们不仅是音乐的主人和奴隶,也是辽朝的高官,他们的家族都属于辽朝统治集团的行列。

皇宫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农业劳动者,拥有少量财产。领主占有制下的农牧民有自己的财产和家庭,享有比奴隶更多的自由,但对主人仍有强烈的个人依恋,不能私自离开主人。但是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它们转让给他人。他们承担的服务是业主的私人收入。同时,他们根据业主的意愿提供硬性服务。他们承担的兵役通过提供给他们的主人来为国家的军事目的服务。

这类宫人在地位上与其他各部、各人相似,但在名称上,前者是私人部门,个人依赖性强,甚至可以统称为“奴婢”,后者则是隶属于地方组织的国民户,但比并入民族县、县的平民户更受控制和约束。

所有的宫殿和贵族都有相当数量的奴隶。在家人的推动下,他们从事一些手工业生产。在神圣时期,他们由皇室和贵族的奴隶组成。在部落制度的末期,他们被当作战俘和奴隶对待。并入少瓦、竹书十烈后,由贵族私奴变为州官奴婢。宋朝时,辽国有人被拐卖为奴。

作者记述的是一种特殊的奴隶,他们是由被定罪的贵族组成的,而前三个被排斥的人是蒲鹄中唯一的一个,他们在鲁、史岳中杀死了瑶姬联盟。在遥远的灭亡后期,他们被并入瓦利。宝姬死后,陆淑皇后将其编成了一个账户。在世宗时代,不如放手。从那以后,贵族和官员的每个家庭都犯了罪,他们也包括在内。凡承接服务的如小弟、司库、方盈、唐尧、殷商、洗衣、尚山、尚义、切割等。以及那些属于宫殿、国王和精神官员的人,都将受到指控。他们属于法院

奴隶,皇室拥有的奴隶。

账户的身份不是终身的。原版书免费保存,新罪犯不断沉沦。所以辽代“放沉,随时增损,改额”。

此外,各部落还有瓦利斯,他管理各部落的所有奴隶,而在国家手工业作坊中从事生产的工匠也处于工人和奴隶的地位。一些名誉扫地的官员经常被惩罚在车间工作。比如圣宗朝大臣李纨写了一封信,“辞与怨”,被罚以杖,然后被罚困于河冶银炼。朝鲜北部道士肖延寿,因反对、揭发耶律乙信被判有罪,被流放至武靖路,终身拘禁。

阶级关系的变化

辽朝是建立在游牧部落联盟基础上的国家政权。它在政治制度、经济构成、风俗习惯、规章制度等方面一定有部落联盟的残余和痕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辽朝统治者继续扩张领土,统治农耕

在契丹人活动的中心地区,以部落组织形式出现的早期封建制度,即领主制占主导地位。当部落组织转变为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时,部落权贵和开国功臣成为国家的上层统治阶级,于是部落中就有了牧民、富裕的牧民和只有少量牲畜的贫穷牧民。部落节日不仅是国家的地方官员,也是这个部门的领主。

奴隶从大好时联盟时期就出现在契丹人中,他们来自贫穷的牧民和战俘。在远程战车联盟的后期,出现了因为犯罪而不是奴隶的贵族。但是畜牧业生产不同于农业和手工业,不适合大量使用奴隶,所以契丹社会一直停留在家庭奴役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牧区仍有一定数量的奴隶,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宫廷服务和手工业生产。随着封建因素的增加,大量从事手工业和其他专业生产的奴隶得到解放,他们的部门为人民组织起来,奴隶制的残余成分日益减少。奴隶主要从事家庭和法院服务,每天由主人驱动。

推倒奴如朵所属的民户,是领主贵族的音乐。但是,已经拥有独立地位的个体户长期被压制为农奴,这是不能容忍的。由于投资是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的,他们不可能完全摆脱国家的控制和约束。

身份虽然是一部分,但其身份本质上并不完全是主的私有财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他们的地位也在不断变化。一方面,空投的军州数量在减少,空投的户随后转化为民族州、县户;一方面,对领主的依赖越来越懈怠。以铸变为先导和动力,牧区封建化日益加深,社会发展进程加快。自圣父以来,这种变化加深了。

进入辽朝统治集团的汉人上层和渤海人,在租地收租的同时,也像契丹贵族一样建立庄园,占有大量的部户,由地主转变为领主,既是地主又是领主,这也是由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地位决定的。

在岩云附近的Xi地区,租佃制更为普遍。因为靠近农业区,所以有大量被俘和涌入的汉人,这是受到了严云先进管理模式的影响,同时也与契丹上层在早期并没有将过多的权力延伸到这一地区有关。

总的来说,除了战争时期,西京和南京原有的经济基础并没有被辽朝所破坏,而是在租佃管理模式下继续发展。东京地区租佃制和庄园制并存。上京和中京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的趋势是部落残余日益减少,封建领主制逐渐向地主制经济过渡。

纵观整个辽代,早期决定社会性质的经济成分应该是领主制。对应的辽政权也应该是早期的封建政权。圣宗以后,地主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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