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法5——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全文
-
-
类目:创业资讯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506
【商户信息】
【货源详情】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本节的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1节和第2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鲁逃之夭夭。什么叫猛?娇娇,奇怪的贫穷?什么是穷?到底有多凶?娇娇,古代的肌肉?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应包括公司员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但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七十条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