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重磅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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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重磅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 【一帮动力消息】2月2日,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十大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十大优惠”)。
一、支撑物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二,支持措施
(1)加大资金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允许盲目贷款、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2.保证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三要一重要”重点领域和金融困难的中小企业,降低原贷款利率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3.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队”的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苏联分行增加服务接力,充分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果列入工行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下降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
继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家企业”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在线咨询、远程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特别是疫情波及的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情况及其逐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准确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专务紧急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2)稳定劳动力
5.落实扶企稳岗政策。
参保企业不裁员或从业人员较少的,可返还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预计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6个月的退保标准,政策执行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又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以暂缓缴纳养老保险,失业在
对因疫情难以申报的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优先对各类载体给予政策支持,如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对疫情期间租用的中小企业免收租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本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和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苏州遵从了。政策解释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