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达)

2021-05-09 00:30:59  浏览:426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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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达)【亿邦动力讯】10月28日消息,关于“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达)”九州通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州通

股票代码:6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州通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州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州通/公司

指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乙方/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方 指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楚昌投资/甲方 1 指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弘康/甲方 2 指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广银/甲方 3 指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子艾

注册资本 3816453.514700万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等。

成立日期 1999年 04月 19日

主要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张子艾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长

何杰平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徐珑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袁弘 女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张国清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刘冲 男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董事

张祖同 男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无 董事

朱武祥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孙宝文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陆正飞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龚建德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长

刘燕芬 女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张峥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李淳 男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监事

宫红兵 女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鲁宝兴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袁良明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陈孝周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总裁

6

庄恩岳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刘丽更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梁强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向党 男 中国 中国重庆 无 高管

赵立民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李洪江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罗振宏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艾久超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高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持股数量(亿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亿股)

持股比例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5.81 55.45%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57 40.68%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0.35 23.88%

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04 63%

银建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8 19.01%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9.37 5.24%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2.68 9.60%

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 12.80 6.3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3 22.24%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9 15.71%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09 11.78%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9 10.4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68 7.0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74 6.23%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6 5.8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5 5.0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7 5.1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受让上市公司九州通 5.33%的股票主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合计持有的 10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上述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4,613,898 15.16 -59,000,000 3.14 225,613,898 12.02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37,441,118 23.30 -33,000,000 1.76 404,441,118 21.54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132,624,583 7.06 -8,000,000 0.43 124,624,583 6.64

小计 854,679,599 45.52 -100,000,000 5.33 754,679,599 40.1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 0 100,000,000 5.33 100,000,000 5.33

小计 0 0 100,000,000 5.33 100,000,000 5.33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合称“各方”或“双方”。

乙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9

1.转让标的股票及股数: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共计 100,000,000股流通股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标的股票。

2.转让价格及价款总额:标的股票的协议转让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股份相关交易规则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即人民币 14.147 元/股,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 1,414,7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亿壹仟肆佰柒拾万元整)。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在交割日向甲方支付标的股票转让价款1,414,700,000.00 元人民币。鉴于乙方对甲方享有合法债权,上述转让价款在交割日抵偿甲方欠付乙方的债务合计 1,414,700,000.00 元人民币。

具体抵偿的债务及金额分别为:【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05 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 55,000.00万元;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01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 45,000.00 万元;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13 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 41,470.00万元。

4.转让完成期限:各方同意,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 45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票过户至乙方名下。

5.其他约定:各方明确,以上债权转股权以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标的股票转让价款。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对应的抵偿债务自交割日视为清偿,即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05重《债务重组合同》、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01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的重组债务已清偿完毕;编号为信鄂 B1【2018】-010-13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的重组债务抵偿 41,470.00 万元,剩余部分由各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受让标的股票,并按交易金额抵偿其依法享有的对甲方的相应债权(该债权的合同债权人为乙方的分支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各方对中国信达作为债权人无异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票转让合同》;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备置于九州通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子艾

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 8号

股票简称 九州通 股票代码 6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及比例:增加 100,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

变动后持股数量及比例:10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子艾

2019年 10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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