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楚昌投资、上海弘康及中山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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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楚昌投资、上海弘康及中山广银)【亿邦动力讯】10月28日消息,关于“九州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楚昌投资、上海弘康及中山广银)”九州通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州通
股票代码:6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76号九州通大厦 30层公寓式酒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2531号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11号二栋一层 118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州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州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州通/公司
指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甲方/一方
指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信达/乙方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楚昌投资/甲方 1 指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弘康/甲方 2 指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广银/甲方 3 指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76号九州通大厦 30层公寓式酒店
法定代表人 刘宝林
注册资本 11140.622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20100751825644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对商业投资、对房地产行业投资。
成立日期 2003年 08 月 08日
主要股东 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楚昌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刘宝林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长
刘树林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兼总经理
刘兆年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胡双凯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
黄丽华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
刘建贤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监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2531 号内
法定代表人 刘宝林
注册资本 93100万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07735396093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附设分支机构。
成立日期 2002年 01 月 17日
主要股东 刘宝林、刘兆年、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弘康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刘宝林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执行董事
刘登攀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执行董事
刘兆年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11号二栋一层 11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映波
注册资本 9500万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2000743688635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投资办实业;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成立日期 2002年 10 月 18日
主要股东 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山广银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张映波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长、经理
刘宝林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
刘树林 男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董事
刘兆年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董事
陈亚钢 男 中国 中国广东 无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楚昌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刘宝林,上海弘康的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中山广银的控股股东为刘树林,因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为胞兄弟关系,上海弘康、楚昌投资、中山广银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弘康、楚昌投资、中山广银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楚昌投资引入投资者信达进行债务重组暨债权转股权所致,目的是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股票质押比例。本次债转股完成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比例将在目前 77.69%的基础上继续下降,这有利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更加稳健、持续发展, 对上市公司九州通的正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正面的有利影响。
信达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 2018 年末,信达总资产 14,958亿元,2018年营业收入达 1,070 亿元。信达行使债权转股权的权利,愿意受让并持有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未来可依托信达在资金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获得更多支持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楚昌投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尚未进入换股期,初始换股价为 19.75 元/股,待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均可自主进行换股,若实施换股,会导致楚昌投资持股比例减少,故楚昌投资可能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楚昌投资、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将其合计持有的100,0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转让给信达。上述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54,67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9%(见下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906,214,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6%。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 股 数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持 股 数 量(股)
比例(%)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4,613,898 15.16 -59,000,000 3.14 225,613,898 12.02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37,441,118 23.30 -33,000,000 1.76 404,441,118 21.54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132,624,583 7.06 -8,000,000 0.43 124,624,583 6.64
小计 854,679,599 45.52 -100,000,000 5.33 754,679,599 40.1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 0 100,000,000 5.33 100,000,000 5.33
小计 0 0 100,000,000 5.33 100,000,000 5.33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合称“各方”或“双方”。
乙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股票及股数: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共计100,000,000股流通股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标的股票。
2.转让价格及价款总额:标的股票的协议转让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股份相关交易规则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即人民币14.147元/股,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1,414,7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亿壹仟肆佰柒拾万元整)。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在交割日向甲方支付标的股票转让价款1,414,700,000.00元人民币。鉴于乙方对甲方享有合法债权,上述转让价款在交割日抵偿甲方欠付乙方的债务合计1,414,700,000.00元人民币。
具体抵偿的债务及金额分别为:【编号为信鄂B1【2018】-010-05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55,000.00万元;编号为信鄂B1【2018】-010-01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45,000.00万元;编号为信鄂B1【2018】-010-13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重组债务本金41,470.00万元。
4.转让完成期限:各方同意,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4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票过户至乙方名下。
5.其他约定:各方明确,以上债权转股权以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标的股票转让价款。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对应的抵偿债务自交割日视为清偿,即编号为信鄂B1【2018】-010-05重《债务重组合同》、编号为信鄂B1【2018】-010-01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的重组债务已清偿完毕;编号为信鄂B1【2018】-010-13重《债务重组合同》项下的重组债务抵偿41,47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各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受让标的股票,并按交易金额抵偿其依法享有的对甲方的相应债权(该债权的合同债权人为乙方的分支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各方对中国信达作为债权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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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债权转股权中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转让股票数量(万股)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票数量(万股)
1 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00 5,421
2
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300
3,300
3 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800 800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将在解除质押后办理过户登记。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票转让合同》;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备置于九州通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宝林
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宝林
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映波
日期:2019年 10 月 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 8号
股票简称 九州通 股票代码 6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1、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6 号九州通大厦 30 层公寓式酒店,2、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2531号内,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11号二栋一层 11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弘康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楚昌投资为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合计 854,679,599 股
(含所有一致行动人合计 1,006,214,875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2%
(含所有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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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合计减少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合计 754,67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9% (含所有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48.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宝林
2019年 10 月 28日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宝林
2019年 10 月 28日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映波
2019年 10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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