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0后“微商”非法卖烟 被判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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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90后“微商”非法卖烟 被判3年6个月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业务”越来越活跃,但并非所有产品都能在朋友圈公开销售。记者24日从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平台非法销售卷烟的刑事案件,其中90后微信业务因非法经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20出头的王(音译)喜欢在业余时间上网和刷朋友圈。去年4月,他偶然看到一个广东人在百度贴吧找代理卖烟。他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心不如行动,于是王联系了对方,在QQ上协商相关条件后决定代理他,并立即购买了第一批品牌香烟。
王通过微信平台对外销售,与网友协商好品牌、数量、价格后,客户通过支付宝转账将烟款支付给王,王再通过快递公司交付给客户。由于价格低于市场,王的生意一度兴隆。
王之前一直在广东的供应商那里进货,前后一共进口了10万元左右的香烟。为了赚更多的钱,他找到了自己的购物方式,改变了单一的购买渠道,找到了其他供应商在线购买商品。不仅如此,他还下线,成为其他卖家的供应商。
截至去年12月,王的销售额已超过26万元,其中非法所得超过5万元。经技术鉴定,在王出租屋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和假烟,他也供认了销售假烟的事实。
法院认为,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销售烟草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查获的假烟由烟草专卖局没收销毁;犯罪工具、手机和平板电脑被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此外,涉案供应商和下一家已经判刑或正在分别处理。
这位官员提醒说,烟草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和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也就是说,网上零售正品卷烟是违法的。涉案金额较大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