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广告我行我素 朋友圈广告乱象难遏制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表示网络广告要有识别性,要明确标记“广告”字样,以便消费者识别。
自9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至今已近一个月。但是,微信朋友圈内的很多微商、代购广告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违规操作。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治理和法律研究中心常务主任谢永康表示,在本报上显示商业广告是对微信平台及广告发行者的权责制约。这是为了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清楚地理解所获得内容的性质,能够选择是否更详细地查看。(威廉莎士比亚,读书,读书,读书,读书,读书,读书,读书,读书,读书)。
微信广告依旧“任性”
现在,随着微商的流行,很多人选择通过朋友圈广告销售和销售商品。“可爱的保温杯,还有小背带,价格给力,欢迎各路同行前来咨询。”几行文字加上几张配图往往能吸引很多朋友。
另一些公众号也在“安静”地做广告。据一位媒体人士透露,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和“软文”。《办法》实施后,这些公司根据硬广告贴上了“广告”标签,但软文没有贴标签,而是进行了操作。
笔者了解到,如果网络广告的新规定得到实施,任何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利用网络进行商业广告活动,都将受到监督。
另一方面,国立行政学院法律系教授杨卫东警告说,一些人正在帮助微信力矩朋友传达广告,个人身份从信息用户转变为信息提供者和广告发布者。实际上,尽管没有参与网络广告经营活动,但仍然在监督范围内。
公众应增防范意识
为什么结束微信力矩广告这么难?
从杨卫东的角度来看,一个是社交平台上信息和广告的界限非常模糊。第二,“熟人权”中公共风险预防意识的不足。
史永康认为,微信力矩同时具备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属性,妨碍了规范“触手”扩张。
“平时在微信力矩中写自己的日常生活,发送新产品的图片和链接。这种软广告比较容易让大家接受。而且,在粉丝经济的大环境下,很多时候不打广告。发一张照片,穿的衣服,背的包,可以主动咨询。来自辽宁大连的微商刘女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朋友发的广告,我很少打开。大家都是朋友,只能忍真的是“刷屏”太严重了,我可以屏蔽或拉黑朋友。(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老友记)。"上湖南大学的张宇对笔者说。
对于朋友圈广告热衷于“熟人搭便车”的问题,杨卫东表示:“朋友圈是发表有效信息、促进沟通的平台,因此要避免过度的广告信息侵犯。”与此同时,加强网络用户本身的责任限制,公布欺诈性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逾90%广告将被监测
目前,社交网络信息量很大,信息更新速度很快。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毅(微博)认为,依赖传统的测试模式和手段是很难监管的。目前,工商部门可能需要现代化、智能化、创新的监测机制和体制。
对此,梁卫东表示,加强政企合作是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开发和更新网络安全监管领域的技术,加强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第二,通过新兴技术方式的协助,提高政府的执法效率。”
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广告监测中心,预计明年使用时将覆盖数千个网站,监测90%以上的网络广告。为网络广告监督执法提供资料收集、非法证据固定、信息公开监测和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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