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矿罪罚金一般判多少
-
-
类目:知识大全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312
【商户信息】
【货源详情】
在现实社会中,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非法采矿罪的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采矿犯罪分子应依法严惩。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无采矿许可证采矿的,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的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撤销或者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产除外);
(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情形。
在依法暂扣采矿许可证期间擅自采矿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矿产资源损害价值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实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