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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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失。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第三者责任险都包括哪些内容。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直接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不负责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在这里有两种含义:第一,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是指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持有驾驶执照的员工,或在被保险人指派的工作期间使用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或被保险人与使用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存在业务租赁关系。二是合格,即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一致。只有同时满足“允许”和“合格”条件的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造成损失,保险人才会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车辆被私自开走,或者未经车主和被保险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同意,司机私自承诺驾驶的,不能认定为“被保险人允许的司机”驾驶。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2)事故:是指行为人非故意,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事故分为:
道路交通事故:所有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都是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道路、城市街道、胡同(小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事故。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路规定的“高速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场所”。
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政府机关、农村院子、乡间小路等发生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受理保险车辆在非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此时可要求出险地政府相关部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研究处理,但保险赔款金额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事故或保险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解决。
(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称甲方;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受伤人员为乙方,也称乙方;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外,保险车辆下的人因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车下受害人为第三人,也称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事故,对方不构成第三人。
(四)人身伤害或死亡:指人身伤害或生命终结。
(5)财产直接损失:指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失。
(6)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指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对事故责任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7)保险人负责赔偿:是指保险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保险合同的条款,是指基本保险条款、附加保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保险审批表等所载的有关条款。第三者责任险按照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另外,保险人并不无条件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都是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为准。在此基础上,应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相关条款计算保险赔偿金,理赔时也应排除合同规定的免赔额部分。
(八)善后工作:指除民事赔偿责任以外,与妥善处理事故有关的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救援、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项。
2.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并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保险人应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赔偿金额应当与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分开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通过边肖的介绍,大家都清楚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职业保险,请继续浏览本网站工作场所安全专栏中的内容,让员工更安全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