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保监局: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 抵质押类贷款不强制要求划入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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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保监局: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 抵质押类贷款不强制要求划入不良 2月18日,广东银保监局发行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通知》对疫情期间逾期或利息超过90天的担保类小企业贷款,不强制要求不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明确指出,《通知》第12条提高了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型企业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疫情期间逾期或利息超过90天的担保类小企业贷款,不强制要求不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企业的信用证、商业票据、保证书未在到期日及时退款,企业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的,支持银行机关预付贷款,不强制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结果。
实行免责容错机制,有充分证据证明小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偿还,银行机关应免除对经营者和相关高管的责任。如果小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良贷款形成损失,鼓励银行机关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提高自主核销力。
另外,《通知》表示,将对部分行业及企业适当推迟偿还期限。
虽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食品、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贸易展示等行业有发展前景,但各银行机构不能盲目贷款、贷款中断、贷款。
鼓励银行机关在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期。鼓励贷款到期但疫情影响大,难以按期偿还的企业合理调整本金偿还方式,并根据宽广的原则灵活调整信用偿还日程。积极鼓励及时采取延期偿还、分期偿还、延期、无招待出口等措施,积极避免提高罚款、包括不良贷款、影响信用。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合理推迟对因传染病引起经营困难的经销商的偿还期限。全省一级应对期结束后,企业仍然存在困难,各银行机构应根据情况再给予必要的宽限期。采取保险、担保等赠与措施的银行机关应积极协调赠与机关,做好相应的延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