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政策迎新调整 这些人特别受益

2021-01-19 09:38:26  浏览:57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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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政策迎新调整 这些人特别受益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李金磊)税收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这次,当年的新职员、实习学生等将受益。

发生了什么事?

7月29日,国税厅公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首次向领取工资和工资的居民代扣个人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可以在5000韩元/月乘以纳税人,计算到当年本月末为止的累计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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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资料也是。中新网记者李金磊照片

例如——

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公司7月支付工资,计算本期需要预付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费用35000韩元(7个月5000韩元/月)。

有什么好处?

假设小李月薪1万韩元,个人支付“三险1金”2000韩元,则没有特别的附加

扣除,调整之前需要每月预缴个税(10000-5000-2000)×3%=90元。而调整之后,可以减除费用35000元,则无需预缴个税了。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

  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个税政策迎新调整 这些人特别受益

资料图:求职者在会场寻觅工作岗位。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另外,如果是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也有调整。

  根据公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举个例子——

  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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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可见,根据新政,如果你是新入职的大学生或者实习生,可能就无需预缴个税了,到手收入也会增加。

  当然,享受这项新政,需要你跟单位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

  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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