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应远离七类投资人

2021-01-25 09:35:35  浏览:624  作者:管理员
  • 创业者应远离七类投资人

  • 【商户信息】

  • 类目:创业资讯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624


【货源详情】


创业者应远离七类投资人 卢。7

名字:蒂姆帕角鬼

破坏力:

这种投资者可以思考如何买到自己不好的portfolio。毕竟已经投资了那么多钱,找个机会见见球队吧。如果你们觉得可以的话,会亲自邀请你们加入他的portfolio旗下。如果你认为你的CTO很好,可以直接挖你的CTO。(大卫亚设,北方执行部队。)

这样聚集团队的投资者和聚集团队的投资者的区别是,更多地关注两个团队的协同效应,本质上起到促进你工作的作用,聚集团队的投资者贪图你们团队的某些能力或核心成员的能力,对创业者大部分都是有害的。

卢。6

名字:条款老油条

破坏力:

这种投资者一般依靠自己丰富的经验,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和眼花缭乱的条款,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例如,他们将设计一个结合门槛的交易结构,包括蒸发老股转让(创始人不兑现,一般是无偿转让,或者天使购买股票)支付门槛成批支付时间等。实际增资费用远远低于条款的单独增资部分。

另外,例如,通过各种专门条款(如许可、牵引许可、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等)为自己争取权益。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存在回购、反稀释条款。只是里面的比例和存在的合理性需要企业家的分辨。

卢。5

名字:滴大魔王

风险等级:

这种投资者一般投资意向书(TS)比较随意,当天可以直接给TS,他们的TS很简单(因为TS本身也没有法律效力)。里面的价格不能填满,只能填饱肚子。这就是他们想要的——倍惰性。通过排外时间限制与其他机构的接触,这样随便发TS只是为了占坑而已,反正如果他们不喜欢,到时候再做drop你的TS就行了。

一般来说,对名声感兴趣的机构不轻易TS。TS的drop率也会影响机构的口碑,所以通常这种机构喜欢保密协议(NDA),NDA没有排他性条款。但是NDA出来后一定要成为机关吗?不一定。请看下面。

卢。4

名字:包大骗子

风险等级:

这种投资者的一般背景是假的,机构也是皮包公司,他们和你接触的目的只是为了骗你的钱和股票。如果遇到把自己包装成VC的FA机关,至少可以说是专门机构。

如果遇到不专业的FA,OK,最终可以帮助对接机构投资者。但是如果遇到真正的骗子(例如最近在VC圈很火的Animal同学),被骗钱是小事,如果错过公司融资和发展的时机,就会错过大事。

卢。3

名称:强大的控制光

风险等级:

创业者希望VC除了钱之外还提供投资后服务,但如果投资后“服务”过于频繁,过度干涉公司业务发展,不仅对公司发展没有帮助,还会成为公司的灾难。

这种投资者通常通过一些条款加强公司的控制权。董事会分配人数、否决权1票等、与创业者的共同账户rdq等隐瞒是显而易见的。

评论区

共0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随机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