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法详解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
-
类目:创业资讯
-
联系人:
-
微信号:
-
Q Q 号:
-
手机号:
-
浏览量:
558
【商户信息】
【货源详情】
两办法详解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正式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为保证其顺利实施,商务部近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两个办法规定了特许人的备案程序、商务部门的管理权限和特许人信息披露的内容。
特许经营在中国才十几年,但是发展很快。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特许经营体系2600余个,涉及餐饮、零售、洗衣、室内装饰等几十个行业和业态,特许经营门店近20万家,就业岗位近300万个。特许经营的发展在调整和改善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特许经营的特点和我国市场发展不成熟,公众对特许经营的认识不足,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不仅阻碍了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
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契约行为,是当事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应控制其行政审批,但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此,《条例》建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被特许人依法备案。
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上备案的原则,即所有符合《条例》要求的加盟商都要网上备案。为此,商务部推出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信息备案系统”。特许人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提交所有备案材料,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该系统进行备案管理。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特许人按照《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信息。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确保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至关重要。《条例》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做了特别规定。
在此规定的基础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细化了相关问题,分解了《条例》规定的11项信息披露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描述。比如规定某些信息必须用文字说明,所有数据都要提供计算依据,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