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生活”商标侵权案结案 小米获赔5000万元

2021-02-15 19:15:08  浏览:508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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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生活”商标侵权案结案 小米获赔5000万元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小米科技诉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山奔腾公司)商标侵权案,小米公司获终审判决,将获得5000万元赔偿,对方支付诉讼费用。

据了解,这是我国近三年公布的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中最高的赔偿金额。

案件回溯

小米科技公司于2010年4月申请注册“小米”商标,并于2011年4月批准注册。

被告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生产销售高压锅、电磁炉等家用电器。2011年11月申请注册商标“小米生活”,2015年注册。获准使用的产品主要有电饭锅、燃气灶、热水器、电压力锅等。

2017年10月24日,小米科技公司对涉案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8月8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中山奔腾公司涉案商标注册构成《商标法》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据此裁定,涉案商标应当宣告无效。

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小米通信有限公司在成功宣告涉案商标无效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小米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不正当竞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责令中山奔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合理费用41万元。江苏省高级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法律人士称,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在中山奔腾公司注册商标“小米生活”之前,小米公司的商标“小米”是否为驰名商标,是否受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最后,经综合考虑,法院认定“小米”商标在中山奔腾公司注册商标“小米生活”之前处于驰名状态,符合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条件,故责令中山奔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

注:文/联商。com,本文是作者的独立见解,不代表88源网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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