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拟增加“诱导第三方”规则 4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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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消息,天猫平台4月9日发布《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新增“诱导第三方”规则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维护天猫健康的市场秩序,天猫拟增加“诱导第三方”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4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将“诱导第三方”的相关情形从滥发广告信息中剥离,新增“诱导第三方”规则和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处理情形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具体来看,《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新增第四十条“诱导第三方”。诱导第三方指会员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天猫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显示,诱导第三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人群另有约定的除外;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如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诱导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