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试运营入驻特殊规定 4月1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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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电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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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消息,天猫平台近日发布关于部分类目开放天猫试运营入驻相关规则的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天猫持续不断探索新的招商方式,前期小范围开放部分商家以“天猫新型店铺”进入天猫开展试运营,根据试运营的情况决定商家是否继续在天猫持续经营。这样的方式可以更为公平、有效地遴选出优质的商家来与天猫一道共同服务消费者,现面向部分类目正式推广试运营入驻。未来天猫也将视各类目情况推进试运营入驻类目范围。相关规则于2021年4月12日公示,将于4月19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天猫入驻标准》新增第六章“天猫试运营入驻特殊规定”,新增第二十条,为让商家有更多机会展示其经营能力,与天猫形成更优双向选择,天猫支持部分类目进行试运营入驻,试运营入驻是指商家在入驻成功后会首先在现有店铺类型基础上建立特殊临时店铺形态,以该特殊临时店铺形态进行试运营并按照天猫试运营考核标准接受考核,这一特殊临时店铺形态的存续期(即试运营期)至多不超过210天。
此外,新增第二十一条,天猫试运营期间仅支持开通单一类目(单一一级类目或单一二级类目,具体以申请页面为准),不支持新增类目和新增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