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中心不接“私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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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的必要性、明确功能定位 、优化规划布局、严格建设标准 、规范行为 、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退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八个维度对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提出了多个意见。
其中,有关“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这一规定引起了行业的普遍关注。
5家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受管束
据介绍,检验检测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而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距今已30多年,目前覆盖化工、机械、食品、能源等20多个行业领域,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青眼在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查询获悉,当前,国家质检中心名录中共收录了834条企业信息。以“化妆品”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有“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日用化工产品及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家国家质检中心。
也就是说,包括5家化妆品国家质检中心在内的834家企业都将受到这一《意见》的管束,不得再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
“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经济的高速发展、行业法律的完善趋严,对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化妆品行业为例,自新法规体系建立,对化妆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严格要求让检验检测市场容量空前放大,也暴露了这一市场中的不少隐藏风险。
《意见》表示,国家质检中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规范。例如,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不能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顾宇翔表示:“按照《意见》的内容,以后委托检验不能以质检中心名义做了,只有抽查等其他非商业行为可以,但一般要加上法人单位的名字。”例如上述提及的“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出具检测报告时,需同时注明研究院与国家质检中心。
对此,广州市大象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毛勇进同样认为:“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国家质检中心的定位应该是裁判,除了正常的检测活动,不应该参与其他商业活动,这样才能保证裁判的中立地位,从而确保国家质检中心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规定对非国家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而言是利好消息。广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告诉青眼:“之前我们就碰见过这种(情况),很多客户就算多花点钱也想要国字头(指国家质检中心)的报告,而不愿去给第三方机构做。”
顾宇翔则进一步介绍,“质检中心不是法人单位,都是挂在某某研究院/所之下,所以客户也可以选择以研究所/院的名义出报告。”也就是说,在操作层面,未来品牌不能以“国家xx质检中心”验证进行背书,但是从检测端出发,只是出具报告的主体名字进行了更换。
违者清退
除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外,《意见》同样提出了相关处罚及退出机制。
《意见》提及,若出现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受到查处,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多次出现数据和结果失实等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取消国家质检中心授权名称,其法人单位在2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请筹建国家质检中心。
此外,《意见》表示,将组织开展针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能力验证等活动,如果中心的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要求,其授权名称同样将被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及,由于国家质检中心本身不具有行政监督职能。因此,“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统一改“监督检验”为“检验检测”,调整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此达到维护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目的。
联系到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34家次,并通报了216家次机构考核不合格的结果。显然,对检验检测这一市场,国家显然已下定决心进行严管整顿,并且第一步就是拿国家级机构“开刀”。
维护公平竞争,树立标杆
“亲儿子都下手整治”“一视同仁,身正为范,支持”是许多业内人士对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动作的一些看法。
而监管趋严也不仅是停留在国家级机构层面。一位业内人士评价道:“监管总局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对国家质检中心的严管同样是为当前不明朗的检验检测环境树立一个标杆,为下一步对民营机构的监管提供范本。”
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告显示,2021年以来,已有20家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被注销,可以看到当前检验检测市场并非“一湖清水”。
以化妆品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例,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入局检验检测,也导致了当前检测市场价格体系、运营体系包括第三方诚信体系的混乱,检测机构能力参差不齐等。
在一位业内人士来看,《意见》对非国家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影响不大。“但国家肯定是要管控的。”她进一步表示,4月9日国家药监局连发三条新规后(详见青眼《今天,中国化妆品正式进入功效评价时代!》),各个检测机构的咨询量都有增多,很多机构也在加快申请检测资质的速度。“大家都想分一杯羹,一下也冒出来了很多检测机构,这样肯定会暴露出很多问题。”
由于各个检测机构把控程度不同,在同一法律法规要求下,品牌、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对产品的包装、数量的把控都不尽相同,缺乏统一认知。因此,多个检测机构、化妆品企业相关负责人都向青眼表达了对化妆品功效团体标准建立的迫切需求。
而此次《意见》也提及,国家质检中心需要加强检验检测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并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
可以看到,市场监管总局从国家质检中心入手加强管理,同样也是出于更好自上而下引导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对国字头检测机构的管束只是一个开始,预计国家很快就会开始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