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传统零售

2021-01-27 06:18:05  浏览:607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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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传统零售 [亿国动力新闻] 10月30日,关于“永辉超市”,“以集中拍卖交易方式回购股票的方案”永辉超市公司今天发布了公告。

以下是发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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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林林2020-38

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投标交易回购股票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嗯?此次回购股票将成为实施股票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的股票来源,如果在股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股票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回购的股票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注销,公司将启动单独处置的程序。

?嗯?数量或总资金:1.5亿股-3亿股或27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嗯?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嗯?回购价格或价格间隔:不要超过9元。

?嗯?再购买资金来源:公司有自己的资金。

?嗯?对相关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贯行为人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和本回购计划实施期间,没有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果今后计划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嗯?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公司股价继续超过回购方案中公开的价格上限,回购方案就不能失实-2-

适用的危险

2.如果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则回购方案有不顺利实施的危险。

3.此次回购股票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时,未实施的股权有启动注销程序的危险。

4.如果回购股票所需的资金不能按时到达,回购方案就有不按计划执行的危险。

5、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重大变化,有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危险。

6.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后续监管部门颁布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和要求,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长/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定并实施。这次股票回购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未来发展没有太大影响,对公司的上市地位也没有影响。请注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审查和实施程序

(一)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2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25条的规定,上述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c)执行其他必要的批准和记录程序。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4)为了维持此次回购股权中的公司价值及股东股权部分,以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自信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识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第二次市长/市场业绩。

计划以公司的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为基础,加强投资者的信任,实施股票回购。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遵守了关于《回购细则》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此次股票回购的目的: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提高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干部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计划用自己的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共享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不能使用回购的股票,尚未使用的回购股票将被取消。

(b)要再购买的股票类型:A股。

(三)回购股票的方法:集中投标交易方法。

(四)回购期限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0月28日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计划重大事项连续停止10天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盘后顺延,及时公开。(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再购买、再购买、再购买、再购买、再购买)。

(5)回购股票的用途、数量、公司总股份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计划再购买的数量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资本金比率(%)

再购买资金总额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

1.5亿至3.1.58至3.15 27万

2020年11月

月 4 日至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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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9 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A 股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后实施期间,综合公司股票(A 股)价格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7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7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 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15%。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激励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销,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计划实施,全部股份授予激励对象)

回购后(计划未实施,全部股份注销)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8,034,200 0.50% 348,034,200 3.66% 48,034,200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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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68,251,408 99.50% 9,168,251,408 96.34% 9,168,251,408 99.48%

合计 9,516,285,608 100.00% 9,516,285,608 100.00% 9,216,285,608 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512.25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214.75 亿元,流动资产 300.2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08%。假设本次回购资金 27 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7%、12.57%、8.00%,占比较低。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预计每股不高于人民币 9元(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展示出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及员工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承诺,将有效增强投资人信心,提振股价,从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有利于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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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向董监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监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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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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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永辉超市是一家经营生鲜农产品等的商业零售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生鲜农产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等.该公司的经营模式被国务院七部委誉为中国"农改超"推广的典范,亦是国内首批将生鲜农产品引进现代超市的流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之一。

【本文信息来自于公开披露信息,由亿邦开发的自动化新闻写作机器人Ebrun Go,第一时间以算法为您输出电商圈情报,这只狗还很年轻,欢迎联系run@ebrun.com 或留言帮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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