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瑟瑟发抖 全球掀起互联网反垄断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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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头瑟瑟发抖 全球掀起互联网反垄断大潮 网络平台的好日子可能会越来越难过。
在国外,美国四大科技巨头谷歌、苹果、亚马逊和Facebook正在接受网络历史上最严格的反垄断调查。
国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近也公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检地网络平台的垄断行为。
当然,除了中国和美国之外,欧盟等地区也在对主要网络平台进行反垄断调查。
全球反垄断热潮正在涌向互联网领域。
欧美是指加派。
在外国网络反垄断调查中,谷歌、苹果、Facebook和亚马逊(“Gapar”)几乎没有缺席。
中美巨头瑟瑟发抖!全球掀起了禁止网络垄断的热潮
据南岛反垄断课题组不完全统计,2017年至2020年8月10日,GAFA在全球与17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调查及纠纷,共84起。
其中谷歌卷入的事件最多,为27起。下面是亚马逊和苹果。共有22起案件。最后,Facebook总共有13项调查。
在对GAFA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国家中,美国政府首当其冲,共启动了23起。从2019年开始,美国政府展开了“硅谷魔术疗养”,对GAPA展开了大规模反垄断调查。
有趣的是,微软虽然不在名单上,但20年前美国市值最高的微软却陷入了从美国法务部开始的反垄断漩涡中,面临了一场分裂为两半的危机。(大卫亚设,北方执行部队)。
而这一波又成为了互联网平台。
2020年10月,经过16个月的调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表了长达449页的技术反垄断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指的是GAPA四大科技巨头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压迫竞争对手,妨碍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威廉莎士比亚,《北方执行报》)。
调查只是“开胃菜”,整顿是关键,第一个是谷歌。
2020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与美国11个州的检察长一起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在搜索和搜索广告市场通过反竞争和排他性行为非法维持垄断地位。
在宣布起诉的记者招待会上,美国司法部副部长Jeffrey Rosen表示,他不排除分割谷歌的可能性。
他说,起诉谷歌是一个“里程碑”,司法部的科技行业反垄断调查并没有结束,而是会“必要时”提起后续诉讼。
据外电11月最新报道,各州及联邦调查人员正在准备对Facebook提起反垄断诉讼。
还没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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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除了“自己管教自己的孩子”之外,欧盟也多次关注加派。仅谷歌一家,欧盟近3年来反垄断处罚的金额就已经超过了90亿美元。(威廉莎士比亚,《北方执行报》(Northern Exposure))。
另一方面,本月欧盟指控亚马逊破坏公平竞争,利用规模、权力和“大数据”确保对平台第三方卖家的不正当竞争优势。
不顾亚马逊的反对,没有影响欧盟的第二阶段调查。据路透社报道,欧盟可能会做出最终决定,如果明年违反反垄断法,亚马逊将处以全球销售额10%的罚款。
此外,据外电10月报道,欧盟监管机构正在起草“黑名单”,计划通过新规则遏制互联网巨头对市长/市场的控制权。
据悉,该“黑名单”可能与约20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相关,Facebook、Google等很有可能被列入名单。
国内反垄断,直指互联网
在欧洲和美国对GAPA等全球网络平台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同时,中国内部也在对网络平台采取反垄断措施。
2020年初,近12年实施的《反垄断法》 (2008年8月1日生效)首次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大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据《法制日报》报道,意见书共8章64条,比现行法律多7个。可以看出,此次修法已经具有与其他新法相同的规模。
参考,意见书首次纳入网络形式,并增加了网络领域的反垄断条款,具体指明了相关标准和适用程序。
以确认市长/市场支配地位为例,根据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添加了互联网效果、规模经济、锁定效果、相关数据的掌握和处理能力等因素。
征求意见的原告发表仅10个月后,国家再次出手。
11月10日对11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次着手,《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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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除了对“网络平台”的进一步定义外,还分析并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排除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等4个方面。
有趣的是,在《指南》发表的同一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有另一个动向,互联网领域——,即中央网申处、市场监管总局和税务总局三个部门联合召集了在线经济秩序监管委员会。
此次会议有27家主要网络平台企业的代表出席。
字节跳动、快手、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美团、拼多多、百度、滴滴、58东城、奇虎360、搜狗、微店、新浪微博、多店、找贝壳、国货
、小红书、携程、苏宁、同程、贝贝网、云集网、蘑菇街、兴盛优选、唯品会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会议的目的也涉及了 "线上平台垄断、不公平竞争"。
会议强调,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得开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荟萃分析进行的“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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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密集发布,为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的统筹协调,中央17个部委建立了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已于11月 19日发文表示同意。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还包含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共17个部门。
不难看出,针对互联网反垄断,国家“动真格”了。
互联网反垄断,很有必要
尽管相关法案、指南还未正式出台,但毫无疑问,对于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正在发生着变化;这意味着,身处其中的互联网企业所涉嫌的垄断行为,都将一一接受审查监管。
10年前,轰轰烈烈的“3Q大战” 打响了反垄断案件第一枪。这个“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指向的是“二选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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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浪
以“3Q大战”为始,“二选一”事件时有发生,且这种利用垄断力量排挤竞争的行为有着愈演愈烈之势。
前有京东与阿里等电商平台之间的“二选一”,后有美团与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的“二选一”,近期发生的通达系合力“围剿”极兔速递同样如此。
垄断力量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师,除了企业自身业务的发展壮大,“并购”实为一大捷径。
纵观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程,诸如滴滴快的合并、58赶集合并、美团点评合并、阿里收购优酷土豆、携程和去哪儿合并,虎牙斗鱼合并,百度收购YY等商业并购交易比比皆是。
在商业活动中,并购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并购带来的消灭竞争、垄断等影响则是需要防范的。毕竟,小鱼被吃光了,只剩大鱼的海洋里,生态也终将失衡。
由此,加强前置监管、界定合并是否造成垄断、进行并购申报等监管便显得尤为必要。
不过,自《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国内还没有大型互联网企业间的并购案进行事先申报审查获批;这也从侧面映射了新法规推出的必要性。
正如方兴东等学者在《中国IT业 20年反垄断历程和特征研究》中指出:
迄今为止,反垄断法在中国互联网领域一直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任何威慑和制约作用,造成滥用垄断的问题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
同样的垄断问题,在美国科技圈同样是监管和舆论的焦点,媒体报道中不乏巨头垄断的争议事件。
据路透社上周报道,一个代表165家公司和行业组织的团体发表了联名信,指控谷歌在其网络搜索服务中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务,呼吁欧盟反垄断执法者对谷歌采取更强硬的立场。
同样被“组团狙击”的还有苹果。包括Spotify、Epic Games以及Match在内的多家企业组成了“应用程序公平联盟”(The Coalition for App Fairness),共同对抗“苹果税”。
值得一提的是,联盟成员Epic Games和 Spotify都曾对苹果提起反垄断诉讼,均是围绕App Store 30% 的分成制度。
不难看出,反垄断问题不是政府和机构的“一意孤行”,而是市场主体的“众望所归”。
在多方发难之下,一向强硬的苹果也做出了妥协,11月 18日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即面向年收入不足100万美元的小型企业或独立开发者,App Store的佣金费率将从30% 降至15%。
一场垄断与反垄断之间的拉锯战,正在展开。
全球性反垄断浪潮来袭
2020年,是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的关键节点之年。
至少从中美两个互联网大国的态势来看,整个人类的互联网发展在走向区域割裂、甚至逐步脱节的同时,却也不约而同地在各自反垄断问题的步调上罕见地达成了一致。
但这不是什么偶然,而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一种必然。
毕竟,若将目光放到更前的历史区间,互联网领域早期的发展态势可以“野蛮生长”概之,创业公司的迅速崛起与衰落多为市场与时代选择的结果。
在监管相对“放任自流”的环境下,行业格局逐渐落定的同时,互联网巨头们的主导地位也达到了历史少有的水平,严重挤压着整个互联网市场空间。
某种程度上,互联网世界在长足的发展中,已经逐渐演变成现实世界的倒影。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是不能忘记:尽管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改变,但它始终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
如今,全球性的互联网反垄断浪潮已然掀起——而一个更加政治化、规范化、格局化的互联网新时代,或将随之到来。
注:文/雷锋网,网站:雷锋网,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88货源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