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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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亿邦动力讯】10月17日消息,关于“茂业商业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茂业商业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19-089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曾用名“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关于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茂业商厦拟对其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进行延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号》”)相关规定,2019年 10 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
2015年 9月 17 日,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出具承诺函,其承诺: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受让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控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确定为唯一意向受让方,如最终成交并获得茂业控股 100%股权,在未来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合适的时期且不晚于受让标的资产后的 48个月内,在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受让的情况下,将优先向其转让茂业控股下属百货类资产。
二、避免同业竞争履行进展情况及未履行完毕原因
茂业商厦作出前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后,积极推动承诺的履行,截至本公告之日,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2015年 10月 26 日,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完成受让茂业控股 100%股权的工商变更。
2016年 6月 6日、2016年 8月 10日和 2016年 8月 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9月 2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相关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主要包括购买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和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于后续公司股价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且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部分标的资产业绩略低于预期,为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终止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经公司 2017年 7月 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2018年 9月 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97.3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中兆投资持有的茂业控股 100%股权。鉴于茂业控股拟与中兆投资进一步清理关联往来,以便更有效的发挥经营性资产的效能,而相关工作的开展需要时间处理,由此,经公司 2018年 10月 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茂业控股收购项目。
根据 2018年 9 月 25日《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以 2018年 9月 30日为重组基准日,茂业控股已将自身部分净资产及其下属的茂业控股华联商场分公司、茂业控股现代分公司、茂业控股商城分公司、茂业控股金都广场分公司 4家百货类资产重组至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茂业”)旗下。
以 2018年 10月 31日为重组基准日,将秦皇岛茂业和涉及百货类资产的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至中兆投资。
2019年 6月,秦皇岛茂业与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茂业控股变更为中兆投资。
2019年 7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中兆投资持有的秦皇岛茂业 100%股权。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了确保收购更加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保障股东权利,经公司 2019 年 7月 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取消《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综上,截至本公告之日,因前述相关原因,公司尚未完成秦皇岛茂业的收购工作。
就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盈利能力较弱,尚不满足整合至茂业商业的条件,且未找到合适第三方进行出售,也尚未处理完成。
三、本次延长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及今后的承诺内容
如前所述,由于相关原因的存在,截至本公告之日,前述所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尚未履行完毕。鉴于目前已接近前述承诺的期限,预计无法按期履行承诺,为继续推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茂业商厦作为茂业商业的控股股东,拟参照《监管指引第 4号》的规定,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期限,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在未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合适的时期且不晚于本承诺函出具后的 24 个月内,在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受让的情况下,将优先向其转让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百货类资产。”
四、本次延长承诺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茂业商厦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相关事宜,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有助其进一步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可以避免其与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延长承诺期限的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钟鹏翼、卢小娟、俞光华、赵宇光、叶静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曾志刚、廖南钢、田跃就《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以更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本次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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