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微商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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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微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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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杀熟”现象导致微商环境不可靠微商消费者维权成本与收益失衡对微商征税难以操作。
微商的困境
2018年6月19日,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认定通过微信和网络直播等销售、提供商品服务的经菅者为该法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当前,微商发展仍存在以下困境,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促进微商健康有序发展。
“杀熟”现象使微商环境失去了可信度
一些微商在暴利的诱惑下,亲身体验,打着正品海外代购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贩卖假冒伪劣产品,以牺牲友谊和信任为代价换取商业利益,一些微信朋友圈沦为假货、假货的集散地,投诉纷至沓来,反哺现象层出不穷这种“杀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微商行业的整体形象,挫伤了潜在客户从事微商交易的积极性,成为制约微商行业健康发展的障碍。
微商消费者维权成本与收益失衡
重义轻利观念、维权依据不足、举证困难等因素增加了微商消费者维权成本。 一是我国传统文化强调重义轻利的观念,为微利与人交恶为社会大众所不齿,熟人之间为金额较低的零售额而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恶化人际关系所造成的损失,是合理的二是从事微商运营的自然人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发生纠纷后,消费者能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主张权利存在争议。 三是网络维权难。 微信、微博等好友中的信息发布者有权随时对发布的商务信息进行删除和修改。 微商交易后,在纠纷发生前微商商人删除或修改信息,消费者未事先取证的,诉讼阶段消费者难以举证。
对微商的征税很难操作
一是作为微商主体对连接点征税,难以覆盖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微商。 从事微商活动的个人未进行商务登记,微商具有跨时空的特点,以辖区为单位进行权力划分的税务部门难以对未进行商务登记的微商的基本信息、营业地、营业状况进行监督和征税。 二是将交易行为作为连接点征税,主体之间的行为相对私密,因此不具有可操作性。 微商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单一交易具有微信红包等方式支付货款、快递交付货物等方式完成交易,不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 由于行为隐私和微信支付性质的模糊性,税务部门在纳税时间和地点的确认上存在障碍。 三是对微商行为征税违背了国家鼓励创新的社会政策。 国家政策明确鼓励“互联网”创新,倡导“大众创新、万民创业”,收税会限制利润空间,削弱微商与传统电商或实体店的竞争力,打击从事微商的积极性。
微商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今天就到此为止。 今后请继续关注2598微商源网络http://www.2598.cn/。 另外,你可以和我的微信一起交流如何做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