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辞职做微商 除了卖货还发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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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微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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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子辞职做微商 除了卖货还发展“下线” 目前,打开手机微信朋友圈、销售各种产品比比皆是,微商正在流行。如果你有工作,只要你做得好,就能月入万,甚至十万,几个月买豪车,买大房子,投资几千块就能坐在家里创业,真的会有这样的事吗?今天,一些“微垄断”在微商的外套下悄悄扩散。
案例 亲友劝说做代理 除了卖货还得发展“下线”
长春市民刘女士今年27岁,打工几年后,从去年开始辞职,开始做微商。刚开始代理购买外国商品,做了一段时间,利润不高,只能挣点小钱。今年年初,她姐姐给她介绍了内衣产品,收益可观,不仅可以开发产品,还可以开发代理人。
接下来,刘女士姐姐每天给她发产品资料,把她拉进一群人学习,看到很多人晒太阳花了多少时间买了豪车,每天坐在家里收钱,四处转悠,卖东西的进口屏幕等,打动了刘女士的心,花了数千韩元加入这个团队,做代理,拿了几箱东西。(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但后来她发现实际情况不是原来想的那样。这款内衣产品没有名气,所以按照姐姐教的方法在朋友圈里宣传,和亲朋好友一起卖,但一个月就赚了几百韩元。
姐姐对她说。“你不能只卖产品,还要发展代理人。”根据公司政策,代理人分为CEO、总队、声带、时代等。代理级别不同,商品价格不同,发展的代理人属于自己的“线下”,从“网上”拿东西。与此同时,由于工资、禁止串行、不允许代理人开设淘宝店铺等严格规定,刘女士逐渐感到这种模式如何类似于“传销”,心中的问号也在增大。
分析 是不是传销 由卖产品还是发展人头来判断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博士生导师金兆焕对此表示,如果转卖是国家明令禁止和打击的话,就需要对销售形式是否转卖做出正确判断。(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形式和方式只有一些变化,实际上如果仍然是传销,就要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和警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相关人士总结了微营销和直销的差异。先看看有没有入门费。一般来说,传销的入门费都比较高,到目前为止,以产品订阅为入门门槛,获得加入、重新开发线下资格的情况很多,直销往往没有这样的阶段。“微商传销”的入门费就这样变相征收。要想成为某个品牌的代理人,首先要收到东西,公司会制定具体的政策,说明什么是总台价格,要拿多少东西。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分布享有什么价格、要带多少东西等。
同时,请确保产品和价格相同。转卖的产品往往价格比较高,只有几元,十几元的价值一套,莫名其妙地卖几百元。
再次,传销的最根本目的是发展“代理人”。他们不在乎有多少人在“销售产品”,有多少人在“购买产品”,一级发展。直销最关心的是产品的市长/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直销必须依靠产品抢市场。
传销公司最重视谁先加入,谁以后加入,谁管理谁,谁以谁的名义加入等。每个人享受的待遇不同,政策也不同。这是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
该行业人士将“判断是正常营销还是多层次营销,其中一个因素是盈利模式是销售产品,还是依赖线下、发展人头,金字塔型盈利模式”分为简单的摘要。
行动
打着微商名义干传销将严处
为了加强网络转卖打击力度,国家工商总局最近要求各地工商业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进行网络转卖调查。
目前吉林省工商局已经接到通知,将对网络传销行为进行严厉调查。
据悉,网络传销以主体和封面的虚拟化、行为交叉地区性等特点,具有比传统传销更高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险性。网络传销事件往往蔓延迅速,相关人群多,波及地区广,相关金额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审查案件来源线索,从而综合利用从事转卖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网络调查、现场验证、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网上和远程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分析,获取相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追踪来源,抓住重点。
与此同时,工商部将加强与通信、网络新管理部的合作,切断网络多层次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为了提高公众的抵抗和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工商部将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欺骗手法,揭露违法的本质。
提醒
做微商需要理性和慎重
class="newtext">据了解,微商不等于微信+电商,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传销或直销,微商只不过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商的一种新型的渠道,而微商的渠道可能更加分散,不一定会集中在像淘宝、京东这样的大平台,而很可能分散在各类微店、微信及各类移动垂直社区当中。业内人士提醒,对于很多执意从事微商生意的朋友来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个体得以解放,借助各类平台,可以零门槛的从事一些小生意,但并不一定个个都能发大财,还是需要理性和慎重,避免自己陷入到传销到陷阱当中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