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 抢夺第一平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促进我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最近省政府厅推出了《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省财政厅积极贯彻《通知》相关要求,统筹资金,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保留相关就业创业事业。
一、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符合政策规定门槛的留学回国者)进行就业登记并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二是对持有《就业创业证》(“个体税政策”或“毕业年内个体税政策”)的2020多岁大学毕业生的个体户,在个体户登记月以后的3年里,每个桉树家庭每年的最高限额为1400韩元,减少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持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
三、对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自主创业、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外省)支付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
第四,对毕业年级有就业创业意志、积极求职创业的障碍、国家助学贷款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卡”贫困家庭、特殊困难者中的高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韩元。
五是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新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支援工作要求,积极支援生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面实施各种学生支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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