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这些企业孵化器可享30万元补助 6月1日,据太原市科技局透露,太原市上一年经国家科技部审查,作为良好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运营单位支付了30万韩元的补贴。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不断推进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缓解新冠疫情对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我市将进一步实施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高创新服务能力的补贴政策。
太原市对上一年国家科技部进行了审查,结果显示,良好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运营单位提供了30万韩元的补贴。已确认(记录)的公共创造空间、技术企业孵化器、技术企业加速器进驻的企业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首次对达到规定企业标准三个门槛之一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韩元、3万韩元和5万韩元的补贴。(注:)。
该补贴政策的申报主体是太原市地区内的登记、场所是太原市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制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各种孵化体运营单位。
申报时间:1。国家科学技术部发表的2018年审查结果显示,良好(包括)以上的国家级科学技术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2.入驻企业将于2019年与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符合监管企业标准的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并于6月20日前申报。
3.入驻企业2020年首次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中包含的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分成两批进行申报,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只能申报一次,重复申报将取消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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